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
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
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外形广大的建筑群设置的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位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一般建筑应在其顶端安装障碍灯高于150米超高物体,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A型障碍灯,并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高于105米而不足150米的高大物体,应在顶端设置中光强A型障碍灯,中间层还应加设障碍灯,且间距尽可能相等。
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B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线的最低点及二者中。
五、航空障碍灯使用注意事项
1、障碍灯供电要求交流AC220V±10%50HZ电源,TN—S供电系统,2、如电网电压波动大、电压不稳定,应在障碍灯系统前串联稳压电源,3、高大建筑、构筑物上所有的障碍灯必须安装在避雷器45度保护区范围内,所有障碍灯都必须可靠接地,保证系统安全可靠工作,
建筑航空障碍灯的规范
1、障碍标志灯宜采用自动通断其电源的控制装置;
2、低光强障碍标志灯(距地面60m以上装设时采用)应为恒定光强的红色灯。中光强障碍标志灯(距地面90m以上装设时采用)应为红色光,其有效光强应大于1600cd。高光强障碍标志灯(距地面150m以上装设时采用)应为白色光,其有效光强随背景亮度而定。障碍标志灯的设置应有更换光源的措施;
3、障碍标志灯电源应按主体建筑中最高负荷等级要求供电。
4、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确保的供电范围一般为:消防设施用电: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门等;
5、保安设施、通讯、航空障碍灯、电钟等设备用电。